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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未取得落户资格可重新申请
2018-04-11 17:12:5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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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龙网北京4月11日讯(记者刘美君 查甜甜)4月11日上午,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,向社会发布《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》。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熙现场透露,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,当年未达到落户分值的,第二年如果符合四个资格条件,还可重新申请。

徐熙表示,积分落户政策实行“总量控制+自愿申报”,按照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及细则的有关规定,每年将根据实际申请人员积分情况,统筹考虑城市综合承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,合理划定落户分值,确定落户规模。今年是积分落户启动实施的第一年,需待申请、审核、复核等环节结束后,在充分掌握申请人具体积分情况的基础上,确定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,并向社会公布。

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,当年未达到落户分值的,第二年如果符合四个资格条件,还可重新申请。届时,申请人只需登录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,选择更新其中需要变更的内容,未变更的信息将保留上一年度填报的内容,只需点击确认即可。

此外,如若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,因尚未在京确定落户地址等原因暂时无法办理落户的,落户资格予以保留。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,打印《积分落户资格确认单》,凭单享受相关公共服务。

本文来源:千龙网 责任编辑:LY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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